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11.1 采购范围及要求:编制4-506-2工作面第三单元(主运巷、辅运巷等构成的800m至停采线区域)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测定评价报告内需要的相关参数。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署后,30日内按要求出具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项目完成后,投标方需向招标方出具4-506-2工作面第三单元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挂账后,付100%结算。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采购人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采购人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是指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业绩。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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