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块状油挤出口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物料输送控制阀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块状油切断入袋机构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休止管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2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热水泵 其他泵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5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物料输送管件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85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离心泵 离心泵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95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袋式过滤器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挤出口热水系统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控制系统 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98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刮板式换热器 食品油脂加工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3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热水系统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休止管热水系统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制冷系统 制冷压缩机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65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捏合机 食品油脂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45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组合机架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0000  
西夏区兴泾镇奇讯牧业(牧恩乳业)奶制品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物料输送泵 其他泵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80000  
数量合计: 18 预算合计: 209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全部交货、整体安装,验 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1 10:52:00 至 2025-04-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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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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