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桂政发改批[2024]154号,建设单位为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10516986.63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桂阳县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桂阳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进场道路一条,道路长736m,路面宽6m,路基宽7m,道路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四级(Ⅰ类),设计速度15km/h;
2.厂区规划用地面积为9885.25㎡,规划总建筑面积5306.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926.0平方米(层高超过8.0米按2层计容),容积率1.0,厂房两栋,基底面积5306.0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一栋,占地面积为3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计容面积6240.0平方米),建筑高度9米,基础为独立柱下基础,上部结构为轻钢结构。建成搅拌车间一栋,占地面积为2186.0㎡,计容总面积为3686.0㎡,高度15米,基础为独立柱下基础,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构厂房;
3.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及相关批复和文件)。
1.3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 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1.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516986.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880427.89元,施工图设计费276335.00元,预备费360223.74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序号中的一种: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和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 年04月21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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