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平面广告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211.项目名称:对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平面广告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THZB
3.最低限价:单线代理费底价每年500万元,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代理费底价共计1500万元。广告代理费以2%比例逐年递增,如首年代理费为1500万元,次年代理费为1500*(1+2%)万元,依此类推。
二、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比选范围拟定为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25个车站和34列列车内的常规和非常规平面广告媒体资源、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4个车站(白云北路站-油榨街站)和28列列车内的常规和非常规平面广告媒体、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全线29个车站(不包括物业空间)和44列列车内的常规、非常规平面广告媒体。
(1)常规媒体:指比选人许可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广告媒体,具体包括:广告灯箱、梯牌、梯楣、车内画框、LED及投影动态展示墙及业主指定预留位置设置的固定广告设施。
(2)非常规媒体:指比选人许可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非固定形式或非固定规格的广告媒体,具体包括:墙贴、玻璃贴、立柱贴、梯间贴、屏蔽门贴(3号线一期屏蔽门贴除距电扶梯最近的两块固定门)、车内贴和车内拉环、展台、展架。非常规平面广告媒体由广告代理单位负责设计及规划,但在发布时不能遮挡、移动、改变站名、营运安全指示、导向指示等运营标识标贴信息,不得影响CCTV对现场的监视,不能对运营管理造成影响,不能改变车站、车厢现有设施或结构。
2、比选范围:负责销售代理车站常规和非常规平面广告媒体,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
3、服务期:代理期限为三年;代理期届满前3个月,在原合同条款基础上,经业主单位和代理单位谈判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两年合同。
4、项目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1.广告代理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且公司成立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三年(含)以上。(执行标准: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因公司重组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不足3周年的,须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
2.广告代理单位须具有户外广告媒体的项目招商和经营管理经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须具备广告类媒体三年(含)以上运营经验(执行标准:提供近三年广告代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至少一份)。
3.广告代理单位须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执行标准:广告代理单位出具承诺书)。
四、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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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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