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评级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11.1 采购项目名称: 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评级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AHR
1.3 采购人: 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采购项目概况: 为提高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等级,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信用度、影响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本项目拟选聘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对文旅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进行评级。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文旅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进行评级,评级机构需同时具备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质。评级机构依据自身的评级程序和评级标准对文旅公司信用状况进行评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报告与公示制度对信用评级结果进行公示、公告,信用评级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级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在符合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质。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国有全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或大型上市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业绩。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和完成证明材料(如评级报告、履约评价或合同甲方证明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客户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5)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同时供应商须确保成交后本项目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需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①供应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项目归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至投标截止时间);
④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至投标截止时间);
⑤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至投标截止时间);
⑥供应商无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案件(至投标截止时间);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上午09:00至2025年04月28日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