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25-04-21一、 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 。
2.2项目规模: 2×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15个月,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5个月内货到现场,7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9个月内性能试验,15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CHDTDZ079/17-ZB-00201):大龙分公司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一资质:
(1)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1 09:57到2025-04-28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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