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佳热电厂1号热水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1

一、   招标条件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佳热电厂1号热水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安装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2 项目规模:1×11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5月1日开工,2025年7月30日主体工程完工,具体施工及后续调试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超低排放改造-安装施工(CHDTDZ016/20-QT-02501):佳热电厂1号热水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新增SNCR设备、新建脱硫设备、附属管道及电器热控设施、新增脱硫废水系统、引风机系统改造及烟道安装等,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超低排放改造-安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查询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

9.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

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火力发电行业相关脱硫系统安装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1 11:002025-04-28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