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半挂牵引汽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1

竞价函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设备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 4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半挂牵引车及低平板半挂车

载重60吨

1

台套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3、交货地点:

1)交付地点: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宽城分所,卖方协助买方办理上牌手续。

2)买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卖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买方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买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前2日前通知卖方。

3)投产期限,卖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生产,实际交货时间按项目要求。

4)卖方不能按期交货,买方按违约进行处罚,耽误生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0%。

5)如卖方不能按买方提供的设备需求计划向买方交货,则卖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买方在支付卖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买方的使用要求,卖方应无偿退货,所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随车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设备操作手册、设备零部件图册、设备维修手册等。

3)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设备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修补或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低平板半挂车额定载质量:60t;

2)设备发动机需为国内知名品牌,马力≥480匹;发动机排放:国六标准;

3)牵引车与低平板半挂车连接轴φ90mm;

4)牵引车前部纵梁处配置辅助牵引钩装置;

5)牵引车轮胎为钢丝胎

6)低平板半挂车,主梁按80t设计;

7)车长:13.7m,车宽:3m;

8)采用三线六轴式(带爬梯,爬梯为液压或弹簧式);

9)低平板半挂车有效承载面高度≤1325mm ;

9.1)低平板半挂车承载面铺设花纹钢板,轮胎上方花纹钢板为可拆卸式;

9.2)低平板半挂车轮胎不高出承载面;

9.3)轮胎规格:825R20;

功能要求:

1)结构及布局具有坚固性、灵活性、轻巧操作性和易维护保养性;

2)牵引车与低平板半挂车鞍座连接可靠、匹配合理;

3)行车制动、驻车制动和辅助制动可靠;

4)制动形式:(1)行车制动:双回路气压制动,(2)驻车制动:手制动弹簧蓄能断气制动,(3)辅助制动:发动机排气制动;

5)标准驾驶室,配置空调;

5、质保期:12个月。

6、半挂拖板车配置要求: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半挂拖板车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需在报名前补充供货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

8、付款条件:

1) 设备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验收单据》(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经双方确认签字,以检验合格数量为结算数量,对卖方进行办理结算。

2)付款:合同签订,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当月到场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办理完上牌、入账手续及各种流程后,银行电汇,买方向卖方付发票金额的80%,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买方支付发票金额的15%。

3)质保金:发票金额5%暂扣,供货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利息一次性返还。

9、服务承诺:卖方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设备,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0、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1、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2、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