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招采公告

2025-04-21
1.招标条件

受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水泥混凝土搅拌站:(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交货地点:鹤岗市新华农场(施工现场)(具体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2.4计划交货期:中标后立即供货-2025年5月15日

2.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付款方式

2.8.1招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

2.8.2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物到场。设备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50%货款,2025年年末支付30%货款,质保期(安装调试后合格后起算)结束后付清剩余20%货款。

2.9质保退款

2.9.1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开始计算时间:设备进场签订验收合格单开始计算

2.9.2质保条款: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中标人保修不及时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中标人未支付的货款中给予扣除。中标人同意,招标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招标人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未支付的货款,招标人有向中标人追讨的权利,且扣除后,并不免除中标人的保修责任。

2.10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2710000.00元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仅限于投标人本单位,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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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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