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航站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航站区工程场地区域及近场区地震活动性评价、区域及近场区地震构造评价、工程场地断层探查、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场地土层地震反应分析、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得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包括(不仅限于):本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方案编制(不含钻孔工作内容及钻孔费用,但包含提供钻孔的技术要求并派员在现场指导、配合钻孔工作和所涉及的费用)、报告编制、配合查验、配合评审、报批等全部内容获得相关部门通过的批复。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及地震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之日止(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制件。

3.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 1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及地震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等的受托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受托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4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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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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