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福昌阁消防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项目概况

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福昌阁消防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宜阳
2、项目名称: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福昌阁消防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56308.0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宜阳政采磋商(2025)0025号-1 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福昌阁消防工程项目 1600000 1556308.08 1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福昌阁占地面积约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34平方米。本工程为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福昌阁消防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图像型火灾探测系统及动力配电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配置、微型消防站的配置;建造水泵房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5.5工期:12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0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11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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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