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宿州铁塔2025年砀山楼宇电力系统智能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本招标项目为【宿州铁塔2025年砀山楼宇电力系统智能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SF-202503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宿州铁塔砀山楼宇电力系统智能化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含税金额4649.13万元(包含4399.20万元能源能耗服务费)。

1.2 招标内容:电力系统智能化平台建设、节能化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含)完成系统建设并交付使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运营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235.78万元。投标人所报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能源能耗部分含税总价4399.20万元(不可竞争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类(合同标的至少包含空调系统、能源管理平台、照明等其中二项或以上综合节能管理内容)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5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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