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明光化工集中区路灯节能和维护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化工集中区路灯节能和维护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元/10年

最高限价:以2024年化工区路灯电费48.06万元做为基数将节约的电费给予管护单位

采购需求:将300盏老旧灯具升级为LED灯,为约1500盏路灯安装调节器,并增设控制柜与变压器设备。初步估算,改造工程的费用大约为60万元,这笔费用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费用。通过引入智慧路灯控制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结合维护运营的方式进行管护,以2024年化工区路灯电费48.06万元为基准,将节省的电费作为管护单位的收益。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包括:建设期和运维期。

(1)项目建设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总建设期不超过3个月,各关键时间节点以实际为准。中标人须在招标人指定的道路路段进行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验收要求。

(2)项目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次日起计算,运维期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5月12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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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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