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采购

1.2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采购周期:本次招标供货(服务)期限为2年。

1.5采购预算:37.1万元/2年

1.6标包划分:三个标包

2. 招标范围

标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相当于)

单位

年使用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单位)

备注

1

1

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

3cm*2cm

51

2684

该产品适用于深度烧伤、外伤性全层皮肤缺损、整形外科手术中的非感染创面的真皮层缺损修复与重建。

2

1

5cm*5cm

6

5523

3

1

8cm*6cm

2

7630

(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错投标包号或填错标包号或所投包缺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负责本院医用耗材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招标所需产品,采购清单中可能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关境内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3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4投标人就所投标包内的某一品目投标,只能选用一个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如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在安徽省医药集采平台目录内,中标后必须线上配送(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21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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