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Ⅰ标工程项目钢管拱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Ⅰ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钢管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承建的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站前及相关工程TYSZZQ-1标段主要包括正线DK30+712.69~DK41 +797.81、DK42+254.56~DK53+017.20及动车走行线(单线长9.921公里)范围内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 21.848公里(不含DK30+712.69~DK41+ 797.81制架梁工程)。合同工期42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管拱

GGG-0 1

1822.35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量1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数控切割机、卷板机、折弯机、超声冲击设备、喷丸设备等,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超声波探伤仪、X射线探伤仪、涂镀层测厚仪等。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施工项目设计标准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120米及以上连续梁拱的原材料(Q345qD钢板)的检测报告、探伤检测及焊缝检测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各1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10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 27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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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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