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专用仪器设备采购(二)招标公告

2025-04-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专用仪器设备采购(二)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货物需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括降尘蒸干浓缩仪2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5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2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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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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