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锦绣亲子游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4-21本招标项目蒲县锦绣亲子游园建设项目,已由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蒲审管复【2024】128号、蒲审管复【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蒲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81.65㎡,总建筑面积2568.6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0.39㎡,地下建筑面积2078.30㎡。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蒲县锦绣亲子游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81.65㎡,总建筑面积2568.6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0.39㎡,地下建筑面积2078.30㎡,主要包括公共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388.31㎡,地上1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1座,建筑面积2078.30㎡,地下1层,框架结构;配套用房1座,建筑面积102.08㎡,地上1层,框架结构;绿化面积949.30㎡,包含场地铺装及景观小品;地铺装及景观小品:透水沥青铺装755.32㎡,透水砖铺装233.98㎡,非机动停车位84.9㎡,透光混凝土景墙150.36m,整石座椅50.21m,钢道牙143.79m;植物展示牌18组,成品垃圾桶8个儿童游乐设施1套;室外配套工程:主要为填方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供热管网。
2.3建设地点:蒲县锦绣新区;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本项目总投资:1861.93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蒲县锦绣亲子游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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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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