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聚氯乙烯电缆料招标公告
2025-04-2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聚氯乙烯电缆料公开招标,已由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聚氯乙烯电缆料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
2.3招标范围及要求:以下表格中物资数量为12个月暂估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
标段 |
序号 |
招标产品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 |
最高限价/单价 |
最高限价/总价 |
1 |
1 |
Ⅰ型90℃护层级软聚氯乙烯塑料_HⅠ-90 |
KG |
200000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否 |
6.7 |
1340000 |
2 |
阻燃聚氯乙烯护套料ZH-90 OI35 |
KG |
150000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否 |
9.03 |
1354500 |
|
合计 |
350000 |
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包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包部分内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2.4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5本次招标两种物资预计采购数量约350吨,招标数量为12个月暂估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日期: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2.7交货地点: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或指定地点。
2.8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9中标供应时限: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2个月,中标期间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浮动。
2.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13%的增值税发票交财务挂账后电汇、商业承兑或银行承兑滚动付款,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
2.1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要求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
3.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能提供有效的第三方委托检验报告,标准要求参照技术规格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合格证”、“有效的第三方委托检验报告”等)投标的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被“信用中国”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人业绩
4.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5份相同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包括长龙电缆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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