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厂关键设备启动前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公告

2025-04-21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厂关键设备启动前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厂

2.2项目概况:鸡冠石厂内螺旋输送机、压榨机等关键设备,启动运行后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旋转类设备无明显的报警提醒装置,为防止设备误操作,需对厂区内旋转类机械设备加装警报预警装置,对附近或者正在设备上维修的人员做出警示。

2.3比选范围:采购28套声光报警装置设备及附属安装材料,详见下表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品牌

1

声光警示灯

TT1170,220V,120分贝

1套

国优

2

保护开关

MK-M8

1套

国优

3

支架

304不锈钢

1套

涂刷黑黄警示漆

4

动力线

JYV 3*2.5+1

120米

国优

5

信号线

VV 3*1

120米

国优

6

固定架

非标定制(10*10)304不锈钢

5个

国优

7

线管

镀锌材质DN25

7根

国优

8

金属软管

304材质 DN25

10米

国优

9

中间继电器

Hp4P

2只

国优

10

时间继电器

JSS48A AC/DC24V-48V

1只

国优

11

柜内用线

BV-1m?

20米

国优

12

安装调试费

 

1

 

注:设备清单为一套声光报警装置设备及附属安装材料的数量,本项目共需28套。设备报价包含安装及其他人工等所有费用。

2.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包含安装及调试完成时间)。

2.3交货地点:根据比选人要求送至指定项目实施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仅要求声光警示灯)。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4月21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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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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