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油品化验计量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2025-04-211.1项目概况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富公司)因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需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品(含部分水质、气体)进行化验分析、油品计量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1.1油品指标检测:原油、石脑油、馏分油、船用燃料油、沥青、催化油浆、成品油等油品指标检测;以及油品中的总氯、有机氯、总氮指标等腐蚀指标检测等。(详见:《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表)。
1.1.2水质分析检测:循环水指标检测及其他方面水质检测。检测的元素或成分。或执行的检测标准见“《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
1.1.3气体检测:对委托的气体进行组分分析检测。
1.1.4油品计量:按委托开展船、罐等贮存的油品计量工作(常规温度计、量油尺两种工具)。
具体项目内容以高富公司委托内容、分析项目、检测方法为准(详见:《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表);项目实施以高富公司实际委托为准,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与范围:2025-2026年度油品(含水质、气体)化验、油品计量等;
2.2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富公司厂区或者指定地点。
2.3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限价:采购最高限价总价:95万(含税),对各项单价进行限价,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
2.6质量要求:检测结果质量满足对应的分析方法标准要求;
见《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
2.7验收方式:须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油罐/油船计量需符合《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标准》(GB/T 19779),使用经国家检定合格的设备(如雷达液位计、温度传感器)
2.8结算方式、方法:
(1)按实际检测的项次*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2)项目结束,且验收合格后,双方无异议,一次性结算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00%。
2.9技术及服务要求:
2.9.1技术要求:
(1)检测范围:覆盖原油、沥青、燃料油等全品类,支持馏程、残炭、金属含量等特殊项目。
(2)设备要求:近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设备校准有效期≥6个月。
2.9.2服务要求:
(1)7×24小时应急响应,2小时内提供技术方案。
(2)数据保密: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将数据用于第三方或商业用途。
2.9.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外委分析单位在分析工作中可实现良好沟通,可顺畅完成寄送、取样、分析、出具报告单、开具发票等相关工作,较少出现争议情况,在整个外委分析过程中保证相关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格遵守QHSE相关要求;
(3)严禁将分析检验工作进行二次分包、转包(个别指标经招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
(4)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须遵循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分析过程准确性,并保证分析过程无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5)油品计量在通知后2小时抵达现场作业(提供承诺);
(6)具备收到样品后3天内出具实验报告的能力(特殊指标除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盖响应人章);
(7)油品计量通知发出后,能在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我公司现场开展作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盖响应人章)
(8)具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湛江港、广东省内招标人货物交接地点等)进行油品计量、取样分析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盖响应人章)。
2.9.4能够实现以下项目分析检测能力(允许附表中服务项目1-9中的个别分析能力不足,但第10、第11必须具有。)
2.10最高限价单价:见附表: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
2.11报价要求:分项报价,检测项目单价、计量服务单价,含税(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响应人应具备有效的CMA、CNAS资质;并通过ISO/IEC 17025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日油品分析业绩,需提供本项目同类油品分析合同或发票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3.3财务状况要求
3.3.1 提供近期(2022年至2024年,2024年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审计报告,证明企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资不抵债等风险。
3.3.2响应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承诺近1年内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格式自拟,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3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状态的截图(显示为“存续”或“在业”,而非“清算”“破产”等)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录。
3.4.2投标人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5.3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8日16:00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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