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等三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等三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等三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3.1本服务内容包括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POSM碱灰资源化(烟气脱硫)研究与配套改造项目、锅炉除尘灰资源化利用三个项目(以下简称“三个项目”),项目概况介绍如下:

3.1.1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为40万吨/年中汽油抽提装置,包含分离设备、静止设备、机械设备。主要设备包括切中塔、抽提塔、水洗塔、烯烃回收塔、脱油塔、溶剂净化塔等6台塔,主要容器12台罐、换热器25台、泵31台。

3.1.2中化泉州石化POSM碱灰资源化(烟气脱硫)研究与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碱灰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溶解池、溶解槽、缓冲池、混凝沉淀池、成品池及配套设施,采用溶解、混凝沉淀工艺,经处理后的碱灰溶液(絮凝沉淀后的上清液(Na2CO3溶液))作为脱硫剂综合利用,用于化泉州石化一期工程催化裂解装置烟气脱硫(替代少部分NaOH)。

3.1.3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除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对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动力站锅炉产生的除尘灰中的Ca0进行循环利用,以替代部分原有脱硫剂(石灰石粉),从而实现除尘灰的资源化利用;预计每年可利用锅炉除尘灰8万吨。

3.2工作必要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3.3工作内容和要求

3.3.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开展上述三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3.3.2上述三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应分别编制,并分别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机构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该在5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通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4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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