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准东大井矿区二号矿井铁路专用线PC工程施工工程商砼、道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准东大井矿区井铁路专用线PC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商砼、道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区间路基土石方18.6万方,站场路基土石方54.7万方;(40+2*64+40)m连续梁大桥1座(236.03延长米),中小桥1座(81.61延长米),框架涵91.41横延米;正线铺轨2.53公里,站线铺轨3.197公里,铺道岔7组,铺道砟1.6万方,线路拆除60米,重铺31米;房屋2434.15平方米;给水管道2.9公里,排水管道0.9公里;新建站台360平方米,沥青道路2812平方米。

2.1.2总工期
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商品混凝土(泵送)

ST-01

2627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5万方(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3m³搅拌站1套(含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泵送设备)设备的证明资料。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检验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压力试验机)。不接受租赁其他单位生产线及实际经营权已出租和转让的单位参与,投标人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有效合格的混凝土28天强度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规格C35和C50标号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2

2

道砟

DZ-02

2700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

(1)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1000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

(2)自身具有与道砟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厂具有先进生产流水线一条(碎石破碎设备、传输设备、装卸设备等),提供相关生产设备证明资料;

(3)提供生产厂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

(4)道砟生产厂家需满足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公布的《关于发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碎石道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工〔2023〕338号)内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的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2)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或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工务部)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投标的道砟生产厂家向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工务部提交《铁路碎石道砟材质取样申请》并通过,并在道砟生产前获取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工务部出具的《铁路碎石道砟上道许可证》。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1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4月 27 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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