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1二、招标编号:CYJ
三、项目概述:
1.采购内容:采购全省所有车辆(含三轮、两轮)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保险服务。
2.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投资预算421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直属单位及各市州分公司(含速递分公司)自行承担,按实际保费金额据实结算。
采购内容 (含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 |
预估保险服务 需求数量(台) |
保险费 (万元) |
备注 |
机动车车险 |
4527 |
3671 |
服务期限两年 |
燃油/电动三轮车车险 |
3329 |
496 |
|
燃油/电动两轮车车险 |
537 |
43 |
|
合计 |
8393 |
4210 |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省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 投标人若为省级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授权。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8. 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5月08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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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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