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与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银医合作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5-04-21
一、 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奖金发放系统、医保DIP结算控费系统及系统配套硬件设备。本次采购产品及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9)

1.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需提供涉及代理产品的原厂商(软件产品著作权人)出具有效的唯一授权书;

6.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7.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8.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9.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10.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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