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洪泽开发区水体整治提升工程洪泽开发区水体整治提升工程泵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1. 招标条件

洪泽开发区水体整治提升工程泵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洪发改投资复(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1.2项目内容:本次工程维修改造3个泵站,分别为:三圩沟北泵站、邓码北泵站、胡庄泵站等。具体的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4712641.98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6 (登录后查看)

3.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9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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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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