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及神经重症相关小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项目概况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350001]MZZJ[GK]2023049、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及神经重症相关小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及神经重症相关小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MZZJ[GK]2023049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及神经重症相关小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无创脑水肿动态监测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8,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无创脑水肿动态监测仪

1(套)

见招标文件

8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

采购包2(咳痰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咳痰机

1(套)

见招标文件

18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投产品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投标时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投产品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投标时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1至2025-04-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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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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