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市中心医院放射性核素药物残留活度智能检测系统、手足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徐州市中心医院放射性核素药物残留活度智能检测系统、手足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4万元 , 招标人为 徐州市中心

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市中心医院放射性核素药物残留活度智能检测系统、手足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徐州市中心医院放射性核素药物残留活度智能检测系统、手足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

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

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2年度完整财

务报告或2023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

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截图)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

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1 09:00到2025-04-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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