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催化剂更换改造之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一、 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催化剂更换改造之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昆明安宁市青龙街道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内,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催化剂产品运费包含在报价中)。
2.2项目规模:预估采购平板式催化剂385立方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原则上通知排产日起45日内开始交货,55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应能够满足招标人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催化剂-1号炉催化剂改造之催化剂采购(CHDTDZ043/22-TX-00201):计划采购平板式催化剂385 m,。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应具有 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平板式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
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1 16:41到2025-04-28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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