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能源-2025-2028年综合电梯监控设备备电服务(NY-涪陵)招标公告

2025-04-21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能源-2025-2028年综合电梯监控设备备电服务(NY-涪陵)(招标编号:0701-2540CQ020051),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备电设备及维护巡检服务,招标规模为预估含税金额8,954,632.50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7,961,250.00元;设备按增值税税率13%和维护服务按6%编制预算),(如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和实际税率计算含税合同金额)。采购清单如下:

(1)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归属于那部分功能板块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UPS

UPS机房端

SP-C02

5000

262.83

1,314,150.00

1,484,989.50

包安装

2

UPS监控

无线网桥

SP-D03

SP-D04

10000

337.17

3,371,700.00

3,810,021.00

包安装

3

UPS

UPS轿厢端

SP-C01

10000

241.59

2,415,900.00

2,729,967.00

包安装

4

电梯机房

机箱

XYT-BG2U

5000

53.10

265,500.00

300,015.00

包安装

合计

7,367,250.00

8,324,992.50

/









(2)维护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

维护单价

(不含税基准单价)

数量(台)

年限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巡检服务

1.65元/台/月

10000台

3年

594,000.00

629,640.00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1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以各“不含税基准单价”为基准填报综合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1.5交付时间及安装调试:收到甲方需求后4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

1.6设备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交付之日起3年。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2增值税发票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的类似(UPS/无线网桥)销售业绩累计金额到达400万元及以上。

提供: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2)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2.4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1)若为制造商投标,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拟投产品(UPS、无线网桥)有效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材料,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若同时投标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注:制造商投标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材料及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5安全承诺:本项目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以下要求:

(1)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工种(低压电工证)必须持证上岗。

(2)本项目涉及到危险操作的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提供防护设备及用具。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安全承诺函》。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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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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