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2025-2027年核电站化学清洗系统施工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21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2025-2027年核电站化学清洗系统施工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核电机组现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2025-2027年核电站化学清洗系统施工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核电机组现场

2.5 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招标范围:核电站化学清洗系统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授权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作业人员自备TLD,质保人员授权和系统质保文件编制,清洗设备和临时管道阀门租赁,清洗临时循环设备组装及拆除,清洗管道安装及拆除,相关电气热控设备及电缆安装(铺设)及拆除,临时废液罐制作所需的板材和电加热废液浓缩装置的提供,废液罐制作及拆除,电加热废液浓缩装置的组装及拆除,废液浓缩工作,标准化围栏、过道、脚手架等搭建及拆除,清洗系统运行、维护、垃圾清运等,以及清洗设备及材料装卸车、现场保管、现场转运等,详见技术规范。

2025-2027年核电站化学清洗系统施工,其中核电站化学清洗包括二回路化学清洗、三回路化学清洗和蒸发器化学清洗,二回路和三回路化学清洗系统包括低压给水系统碱洗、主给水系统和主蒸汽系统的碱洗酸洗、抽汽系统的酸洗。蒸发器化学清洗系统包括核电站蒸发器水侧系统酸洗、主给水系统酸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锅炉化学清洗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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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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