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栗子山保留建筑综合环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栗子山保留建筑综合环境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59.565906万元 , 招标人为 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人民币595659.0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栗子山保留建筑综合环境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栗子山保留建筑综合环境改造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利润

表、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

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

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

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

件”中);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

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以上,并具

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2 09:00到2025-04-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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