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山县养老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1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龙发改备案证字〔2024〕35号、龙发改备案证字〔2025〕12号、龙发改投[2025]25号、龙发改招[2025] 13号,建设单位为龙山县龙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29809.85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城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龙山县养老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4387.28平方米,新增床位 708 张,新建老年康养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老年公寓,配套完善绿化、给排水、消防、道路、停车位、地埋式垃圾站、配电房等配套基础设施;2.龙山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改造面积17630.84平方米,新增床位 750 张。(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 ;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85 日历天。)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投资限额控制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合同、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负责控制。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实施需求调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本工程各专业设计进行优化和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开展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标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均需达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并能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并负责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施工部分:

经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和指令确认为准;本项目采购、施工应包含设计图纸所含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其中涉及暂估价部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约定执行,本项目须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1.5 质量标准:

1.5.1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且能够达到有利于指导现场施工,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2采购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5 招标代理编号:HN(登录后查看)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 月21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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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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