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建公司锚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21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26 11:00:00

海建工程公司抛锚艇1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建工程公司船机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抛锚艇1艘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抛锚艇

2

包件划分

/

3

计划交货期

2025年5月

4

工作内容

计划承担甲方施工区域内船舶的进出点、抛起锚、打捞、系带缆等作业及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

5

使用地点

招标人施工的项目

6

船机设备数量

1

7

设备能力

功率800KW以下,具有起抛10吨以上锚的能力

8

人员要求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9

租赁方式

公开招标

10

租赁起止时间

2025.05-2026.05

11

供油水方式

招标方负责(船舶入场前需安装满足本公司入网标准的燃油监控系统,具体型号可联系投标方,费用自理(预估十万),招标文件中报价单列

12

维修保养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避风维护时间每月不超过48h。

13

其他要求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润料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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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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