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1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24.0000(万元)
最高限价:124.0000(万元)
采购需求:口腔科医疗设备1套,进口已论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 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②对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且该授权函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2至2025-04-27,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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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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