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隆化路自来水管线扩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404-220106-04-01-887708,备案流水号为2024042922010603103607),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上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隆化路自来水管线扩容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隆化路自来水管线扩容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原管径DN300,扩容后DN1000,总长度2.2公里,管径是DN100-DN1000(其中DN1000为1.9公里)。

2.3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及后续现场服务设计工作。

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隆化路(西环城路-迎宾路)。

2.5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完成全部设计成果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已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业绩应为其在本项目承担工程内容的相应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①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②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牵头方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5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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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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