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一局绍兴地铁、十一局嘉兴车辆段、中铁十二局温乐公路、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Y4路(大芦线-临港大道)道路新建工程、台州市域铁路S2线项目、中铁十五局松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标项目、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标段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SXGD4A-TJSG-0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土建施工七星车辆段(含出入段线路基段)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每期施工进度工程款。
1.3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Y4路(大芦线-临港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临港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建设财力。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
1.5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松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
1.6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至乐清快速公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K5+870~K10+155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1.7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项目土建施工Ⅰ标。业主: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
1.8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余姚市舜隆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
1.9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三标段 。业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
1.10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土建20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
1.11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0%,银行贷款60%。
1.12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嘉善制梁场。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24]68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SXGD4A-TJSG-01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独树路站/独树路站~银桥路站区间/银桥路站总共2站1区间涉及的车站及区间的永久工程(含土建)、临时工程及前期工程(桥梁拆复建、交通疏解、配合管线迁改(含余方外运及恢复)、雨水管迁改、绿化迁移、施工便道、场地平整、临时用电(盾构部分)、临时用水、临时通讯设施、大临设施等)、施工设备等内容。项目开工日期:2024/12/3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30/4/30。
2.1.2 七星车辆段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所有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路基工程、场坪土石方、房建基础及结构、人防、设备基础及预埋等),机电工程(风、水、电等),轨道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室外电缆 沟槽、室外消防及雨污水管等),景观绿化及附属、室内外精装修,桥涵工程,进场道路、村道改移,河道改造工程、综合接地及其它属于车辆段项目等工程内容。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3月7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7月8日。
2.1.3 中铁十五局集团Y4路(大芦线-临港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概况为:本工程Y4路,南起大芦线跨河桥北引桥,北至临港大道,紧邻轨道交通16号线书院站,是联系南部泥城社区、重装备区与北部书院、万祥社区的重要南北向主通道,全长约4856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红线宽度为50m,采用双向6快2慢车道建设规模,横向道路均采用平交方式。全线共设置12座跨河地面桥及2座过水桥。本项目主要分项工程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污管道)、照明工程、监控工程、水工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23.06.2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06.28。
2.1.4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工程概况为:项目钱塘制梁场设计位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后新庙村,对应线路里程DK37+850(中心位置),占地面积约100亩。梁场主要负责杭州机场高铁HZJCGTZQ-4标3座桥共计206孔箱梁预制任务,其中32m双线箱梁124孔,24m双线箱梁17孔;32m单线箱梁51孔,24m单线箱梁14孔。
2.1.5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松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水系连通工程包含上东坞至谢村源隧洞出口总长11.354km,隧洞长9.669km,管道长1.685km;东坞水库下游支洞段长2.04km,;谢村源至十三都源引水隧洞改造段长3.6km;樟溪分水支线长1.73km;东关源至四都源水库、六都源水库埋管段长12.02km;六都源隧洞长0.8km。防洪排涝工程包含古湖坑到桐溪水库泄洪洞工程,新建分洪隧洞3.75km,对桐溪水库进行改造,设置防洪库容 80万 m3,桐溪水库下游新开河道 0.5km;部分河道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含河道生态化改造11处、湖泊景观改造1处;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包含新建4万t/d水厂,原水净水DN1000管6.7km。
2.1.6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至乐清快速公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K5+870~K10+155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至乐清快速公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K5+870~K10+155段项目,新上温乐公路乐宁段项目,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线路全长4.285km,合同投资5.980357亿元,主要工程任务有大桥约655.5米/2座,城西互通设置匝道桥约589.6米/7座,设分离式三车道隧道(双向六车道)约3034米/1座,城西互通匝道设隧道2座,其中A匝道隧道长约101.272米,C匝道隧道长约46.669米,立体交叉1处。项目开工日期:2025/6/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6/1。
2.1.7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项目土建施工Ⅰ标工程概况为: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Ⅰ标段里程范围为BYGDK2+678.7~BYGDK0+000=S2DK0+000~S2DK14+330.2(含北洋停车场及出入线),包括线路起点至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与新黄隧道桥隧分界点以及北洋停车场及出入段线,共4站4区间1停车场,线路总长17053.482m,分别为北洋停车场及北洋停车场出入场线(2853.7m)、北洋站(140m)、北洋站~头陀站区间(3255m)、头陀站(140m)、头陀站~前洋站区间(6385.182m)、前洋站(140m)、前洋站~新前站区间(2464.3m)、新前站(140m)、新前站~黄岩站区间(1535.3m);北洋停车场(902.9m)、北洋停车场出入场线为北洋停车场出入场线特大桥(1950.8m);北洋站~头陀站区间包含G104国道特大桥(1310.8m)、路基(65.6m)、北洋中桥(66.6m)、鸭咀山隧道(676.2m)、洪岛村特大桥(1135.8m);头陀站~前洋站区间包含头陀特大桥(1055.8m)、头陀隧道(1524.2m)、广兴岙大桥(116.6m)、王家岙隧道(825.182m)、S325省道特大桥(2863.4m);前洋站~新前站区包含前洋特大桥(2464.3m);新前站~黄岩站区间包含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1535.3m)。其中山岭隧道3025.582m,桥梁段12499.4m,路基段65.6m,车站560m,停车场902.9m及桥面布置、电缆槽、遮板、竖墙、声屏障支柱基础、排水系统、伸缩缝、防落梁、综合接地、检查梯等桥梁附属设施,线路沿S325省道、世纪大道敷设。隧道下穿鸭咀山、大尖山;桥梁涉及主要道路有京岚线、纬五路(规划)、新江路、北院大道、朝元路、庆丰大道、甬台温高速。
2.1.8 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2#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61910 ㎡,总建筑面积 160318.19 ㎡)的土建、装修(厂房卫生间、办公楼公区装修、门卫装修)、水电安装、暖 通、智能化、空调(办公楼)、雨水回收、泛光照明、能耗管理系统、市政道路、 景观绿化等工程,不包括电梯工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办公楼 的精装修工程(除公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精确到哪个月):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
2.1.9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三标段工程概况为:本建设项目为川气东送二线隧道工程三标段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隧道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隧道工程三标段,包含27条钻爆隧道,1条机械开挖隧道。隧道总长37031m,线路总长约120公里,途径浙江东阳市和诸暨市,隧道断面周村隧道、早面山隧道以及尖田山隧道为5.4m×4.5m,其余均为3.2m×3.2m。
2.1.1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土建20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起于闵行区虹建路站,终于宝山区宝山站,线路全长约46.2km,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34座,平均站间距为1.39km。设澄江路车辆基地1座,与在建23号线共址,设铁山路停车场1座,设主变电所3座,控制中心设于蒲汇塘调度指挥大楼。本标段为工程土建20标,工程范围:呼玛路站、一二八纪念路站~呼玛路站~江杨南路站区间土建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08/0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06/30。
2.1.1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部工程概况为: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2标段里程范围为S2DK14+330.2 至 S2DK17+933,从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与新黄隧道桥隧分界点至桔乡大道站(含),共 2 站 2 区间,正线线路长度 3.55km(全部为地下段),盾构管片外径 8.5m,明挖段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17.3m,宽度 29.2m,地下站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21.5m,最大宽度 32.1m,以及西江中桥及东官河桥桥梁拆复建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3月3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9月2日。
2.1.12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嘉善制梁场工程概况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嘉善制梁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境内,地处位于DK112+100线位右侧,占地145.8亩,梁场共设9个制梁台座(含预留一个制梁台座),69个存梁台座(含1个静载试验台座,1个提梁上桥台座),承担主线448孔双线简支箱梁预制架设任务,其中双线31.5m简支箱梁379孔、双线23.5m简支箱梁69孔,架梁方式为提梁上桥,项目总投资为38934万元,合同工期22个月。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CY0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其总公司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加油车及一名专职加油人员。 |
SN01、SN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4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 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现场散装水泥罐刷漆及使用。为保障施工质量,投标水泥品牌从海螺、南方、新日中选择。 |
LQ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10年以上,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沥青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必须符合国家沥青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本次招标因材料特殊性,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需保证沥青温度≥160°,响应本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应具备项目现场30公里范围内(以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导航工具测量的最短行车距离为准)的生产基地,此要求会优先考虑距离较近,并资质满足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
CY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 ②生产能力: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 无。 |
SN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低碱水泥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二份;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制作桥梁的水泥同时须符合《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37439-2019)、《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家代理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水泥品牌,优先选取南方牌水泥(项目之前在用),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此包件的投标,投标人要注明制造企业详细名称及地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XC01、HW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FS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⑤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防水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业主文件明确规定推荐厂家或品牌:衡水中交,江阴海达,江苏凯伦,衡水明光,河北汇海 |
X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公司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2022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
DG |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成熟的制造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2024年)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⑧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报价;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唯一授权函(鲜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
X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公司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GZ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加工厂需满足买方生产要求;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原材料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FS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⑤其他要求: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针对本包件的授权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防水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业主文件明确规定推荐厂家或品牌:北京东方雨虹、辽宁大禹防水、潍坊市宏源防水、广东中油佳汇、上海北新月皇或相当于及以上品牌 |
GC02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3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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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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