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分公司2号和3号机组DCS国产化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2号和3号机组DCS国产化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2号和3号机组DCS国产化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
2.5 计划工期: 单台机组施工期控制在60天之内,2号机组预计2025年10月份改造,3号机组预计2026年3月份改造,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2号机组和3号机组DEH系统、等离子系统、电除尘系统、旁路系统、脱硫系统、吹灰系统、DCS系统改造施工;还包括随改造新增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TSI系统框架安装等,具体施工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或新建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证明上述相关工作内容的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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