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健康管理中心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健康管理中心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4,332.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健康管理中心提升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834,33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4,332.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7000000-装修工程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健康管理中心提升改造

1(项)

门窗拆除、砌体墙拆除、新建砌体、块料地面、防水工程、块料墙面、天棚吊顶、门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34,332.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付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21 至 2025-04-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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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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