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左江水系崇左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崇左市建成区排水工程:那渠河上游村屯污水管网改造及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1
1.中国政府已获得新开发银行的融资,用于支付广西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CZ15:那渠河上游村屯污水管网改造及处理工程项下支出。

2.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主要工程内容:对那渠河上游的6个村镇片区——卜驮村、岭弄村、卜松村、雷加村、那垌村、江州镇旧街片区进行排水管网补齐工作,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DN100-DN500排水管道包含各出户管总共约62.73km,4座污水处理站、5个污水提升泵站。

工期:18个月

投标人须提供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配件,具体工程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工程要求)。

2.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2.1.1未履行合同记录: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因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不履行合同。

2.1.2因执行投标/建议书保证声明而被业主暂停投标: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7条和第19.9条的规定,投标人未因执行投标/建议书保证声明而被暂停投标。

2.1.3未决诉讼: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和预期长期盈利能力仍符合下文财务能力规定的标准,并假设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2.1.4诉讼历史: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法院/仲裁裁决持续性的败诉历史。

2.1.5财务能力:

(i)投标人应证明其能够获得或拥有可用的流动资产、无抵押不动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融资来源(不包括任何合同预付款),在扣除投标人的其他承诺外,足以满足标的合同预计人民币740万元施工现金流量要求;

(ii)投标人还应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以满足当前正在进行的工程和未来合同承诺的现金流要求,并使业主满意。

(iii)应提交最近3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者业主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

2.1.6年均施工营业额:年均施工营业额要求如下:不低于人民币7440万元。计算方法为过去3年(2021年-2023年)内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总额除以3年。

2.1.7一般施工经验:至少有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作为主承包商、联合体成员、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以2020年1月之前签订的合同作为一般工程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

2.1.8具体施工和合同管理经验:

(i)自 2020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主承包商、联合体成员、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已令人满意且已经完成至少2个施工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70万元。

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且为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的市政工程类项目(应包含管径在DN200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同时该工程的管道总长度应不少于2千米)。

(ii)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里作为主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上述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里,成功完成了以下关键活动的最低施工经验:

1)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

2)合同内包含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

2.2资质要求:

对于国内投标人,须具有:

(i)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ii)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iii)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国外投标人,须具有同等资质。

2.3其他要求:

2.3.1 企业信用:

(i)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和

(ii)被中国各级政府机构、新开发银行成员国政府机构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3.2利益冲突: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2.3.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信息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公开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开发银行采购政策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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