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档案管理、出版印刷等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2025-04-21本招标项目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档案管理、出版印刷等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惠州市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业务类别:服务类
2.4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2.5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2.6.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6.2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7 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2.7.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需求单位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7.2考核机制:
a.中标单位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中标单位追偿损失;
b.中标单位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中标单位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二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中标单位追偿损失。
2.7.3退出机制:如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单位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8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DF-F-25-04-10-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档案管理、出版印刷等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招标 |
主要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现有档案管理、出版印刷、仓储服务、财税配合、广告等业务中提供各类用工辅助服务。报价应包含服务内容所有费用,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服务人员如在需求单位食堂用餐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公司承担。人员到位试用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不符合甲方用人要求或岗位任职条件,需在3个工作日更换人员. |
2.9标的及标包划分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预计金额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中标 人数 |
中标 比例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档案管理、出版印刷等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招标 |
DF-F-25-03-21-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档案管理、出版印刷等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框架公开招标 |
578.82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 |
100% |
5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投标人按标的递交响应文件,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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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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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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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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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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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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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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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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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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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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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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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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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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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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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具有有效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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