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江海邮政大楼电梯整治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2025-04-21
三、项目概述:江海邮政大院(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 142号)主楼电梯多次出现故障及停运,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检验,发现接地故障保护措施失效,且该电梯制动器抱闸为单机械部件(单铁芯)设计,不符合要求。为确保员工和该大楼租户的安全,满足现有租户电梯使用要求,确保租金收入稳定,现需对江海邮政大楼电梯进行整治。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江海邮政大院主楼一共8层,其中2楼、3 楼、4 楼、7 楼、顶楼天台都有出租物业,其他楼层为自有员工使用。为确保人员安全、提升租户满意度,现申请对江海邮政人楼电梯进行整治。整治工程费用费用预计包含旧梯拆装及运输、新电梯设备价、安装及调试价运输费用、土建工程、检测领证费等

2.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16.28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省公司拨款。项目要求在2025年7月底之前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物料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级别达到B级),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达到B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注:新领/换证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但许可项目及许可参数等须满足本次要求的内容或级别)。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7.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六、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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