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西宁市治安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1. 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西宁市治安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投资建设项目,本次项目估算金额218.23万元(不含税),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投标人,并签订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采购

内容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13%)(万元)

采购

方式

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西宁市治安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投资建设项目

246.60

218.23

28.37

公开

招标

合计

246.60

218.23

28.37

……

1.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视频安全密码部件(外网侧):设备认证设备1台、视频密钥管理设备1台、视频加解密设备1台、视频目录系统1套;视频安全密码部件(公安网侧):设备认证设备1台、视频密钥管理设备1台、视频加解密设备1台;视频转码设备1台;视频安全密码部件(边界侧):视频密钥管理设备1台、视频漏扫:网络安全检查工具箱1台。

1.4交货地点:青海省。

1.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单位。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18.23万元人民币整,投标人的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

1.11合同文件版本号:ZGDX2024042。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1.2税务要求: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同类项目定义:视频类设备销售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框架协议与订单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两者的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定,合同原件备查。

2.1.4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制造商唯一授权函),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时,只允许制造商投标。(2)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招标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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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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