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采购。

2.2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所管辖区域内加油站62座卧式金属罐容积进行标定。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供应商对其所响应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管辖区域内加油站。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检定范围须含卧式金属罐容积检定内容。

3.1.2财务要求:

2023或2024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

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完成10座加油站卧式金属罐容积检定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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