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1二、标段(包)编号:2025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年处理垃圾量36.5万t,设置2条500t/d垃圾焚烧线和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中标人负责安排具有运输能力的运输车辆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负责装车,完成相关手续及转移联单办理,中标人按指定路线运输至符合飞灰处置条件的填埋场,根据填埋场处置飞灰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场手续后,由中标人按填埋场的要求卸车后规范填埋处置飞灰。每年飞灰年产生量约8200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飞灰外运处置数量达到8200吨,以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从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至填埋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具有经营权的填埋场,则经营期限应能涵盖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该填埋场接收豁免飞灰并进行填埋处置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fgl.sthj.guizhou.gov.cn:8889/#/login )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一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环保承诺函,承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已完成整改验收(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如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安全环保事故,则须同时提供环保督察整改验收的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提供上述资料。
5.2投标人须承诺填埋场剩余填埋量满足本次招标填埋量要求且不超额填埋(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提供上述资料。
5.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二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参加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到2025年04月30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