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4-21
2.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3.预算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价(元)

合计(元)

1

自助打印终端

9

80

720

2

网银服务机

66

30

1980

合计

75

110

2700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需求:网银服务机66台,自助打印终端9台,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供应商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与待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相关的处置能力许可证或资格证,需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5.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1)提供2024年03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03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2年01月01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供应商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供应商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5年04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4月25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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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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