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投递服务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投递服务定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C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投递服务定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供应商数量: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4家时重新招标。

5.项目预估金额:320万元(全周期)。

6.采购需求:为长春分行提供日常所需的投递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服务目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快递、物流从业资质。

5.财务能力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提供成立期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供应商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 2025年4月27日下午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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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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