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2. 招标编号:XZJ2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4. 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项目预算:660万元/年
7. 服务工作内容:采用驻场外包模式+非驻场外包模式。
驻场外包模式。由我行提供相对封闭的工作专区,服务商组织人员在我行场地,按照我行要求,对我行提供的现金款项进行整点清分和配款,以最大程度保证我行现金运行的安全。
非驻场外包模式。即确定有资质的外包服务商,在我行以外符合金库建设标准的自有场地,使用自备符合监管现钞清分标准的设备工作,按照我行及监管部门要求,对我行移交的现金款项进行清分整点,全年不间断运行,以最大程度保证我行现金运行的安全,满足我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处理要求。
本项目入围2-3家供应商,最终执行价格以各入围单位中标价执行。各二级分行在具体实施时,需在集采入围供应商间进行询价,原则上应选择报价最低者提供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服务周期:三年
9. 选取入围数量:2-3家。
1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金融外包业务);
(2)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承诺书);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 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附承诺书);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7)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附承诺书);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5年04 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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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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