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仪及除颤仪附件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采购预算:13.6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①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适用);②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③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已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含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者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0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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