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4-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总投资:约1015.9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787.02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2万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监理,确保本工程按相关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服务方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服务方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资格要求部分对服务方的业绩无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服务方本单位的全国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资格,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服务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交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服务方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

(2)信誉要求:①服务方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②服务方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服务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每份竞争性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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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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