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航空综合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1

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综合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计划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综合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登录后查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项目需求:

采购人计划选聘多家位于总部济南和部分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组成外聘律师库。当有法律咨询或专项法律服务需求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外聘律师库中选定。

外聘律师库中的律师事务所,可为山航提供常规业务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合规管理、市场交易管理、重大合同谈判、各类诉讼或仲裁、规章制度审查、劳动纠纷咨询、涉外法律项目咨询、重大投资决策咨询服务、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其他涉及依法合规的咨询服务或法律培训;并可为山航及全资子公司、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山航其他控股投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入库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择使用。

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因对住所地有要求,故供应商仅可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各标段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视法律服务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

标段

服务区域

律所住所地要求,拟选聘律师事务所数量(供参考)

备注

标段1

中国境内

济南,6家

1.标段1入库律所为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提供法律服务。

2.其他标段入库律所为采购人在本标段区域内出现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标段2

青岛

青岛,3家

标段3

烟台

烟台,3家

标段4

北京

北京,3家

标段5

重庆

重庆,3家

标段6

福建

厦门,3家

标段7

新疆

乌鲁木齐,3家

(六)其他

1.本次选聘仅对律师事务所资格进行评选并组建备选库,采购人不保证纳入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

2.同一律所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响应。

3.经我公司认可的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合理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先行垫付,我公司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票据据实报销。

4.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自供应商中选后签署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服务期限内发生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限由另行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五)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自2022年1月以来具有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重大合同谈判、各类诉讼或仲裁、劳动纠纷咨询、涉外法律项目咨询、重大投资决策咨询服务、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等至少两个方面的项目业绩。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超过该标段拟中选供应商数量的2倍时,将按照择优原则,以有效业绩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有效业绩评分规则:(1)为境内客运航空公司提供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的有效业绩,每份得2分;(2)为国有企业提供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的有效业绩,每份得1分;(3)业绩为同一相对人的不重复计分;(4)至多提供5份有效业绩证明,最高得分10分(若不足5个,按提供材料的实际数量)。如存在得分一致的情况,则根据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确定优先次序。

三、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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